薛观澜笔下的案犯穿着浅灰色西装,文质彬彬,面色渗白,年约20岁左右。后经他打听来的消息是,案犯的名字叫王惟琛,是京兆尹(相当于市长)王达的儿子,于北京朝阳大学肄业。

王惟琛是纨裤子弟,一直单恋孟小冬,始终得不到小冬回报,正在百般愁苦之际,听说小冬已被梅兰芳“抢了去”,一时想不开,一天突然闯入梅宅,欲找梅兰芳理论。当时已近正午,梅兰芳和冯幼伟等几个朋友正在吃午饭,佣人进来通报,说有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要见梅大爷。在座的张汉举自告奋勇,对梅兰芳说他先出去看看那人有什么事,然后便离座随佣人走出餐厅往客厅走去。

张汉举矮矮胖胖,由于记者出身,颇善词令,平时热衷于交际,喜欢管三管四,所以才有“夜壶张三”的绰号。他来到客厅,以为找几句托词就可以把王惟琛打发掉,谁知还未等他开口,就见王惟琛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,抵住张汉举,叫道:“我不认得你,你叫梅兰芳快些出来见我,他夺了我的未婚妻,我是来跟他算账的,与你不相干。”

张汉举到底也是见过世面的人,他没有被吓住,很快稳定了情绪,笑着对王惟琛道:“朋友!你把手枪先收起来吧,杀人是要偿命的,我看你是个公子哥儿,有什么事尽好商量。”然后,他又说梅兰芳出去了。王惟琛自己也很紧张,听说梅兰芳不在家,突然手足无措起来,恼羞之下,忽然改口要起钱来:“梅兰芳既敢横刀夺爱,我可不能便宜了他,我要梅兰芳拿出10万块钱来,由我捐给慈善机关,才能消得这口怨气。”张汉举与他讨价还价,钱数降到了5万。张汉举大声呼唤佣人,让他们转告冯幼伟,赶快去筹款。

其实,早在王惟琛掏出手枪的那一刻,就有佣人忙不迭地奔到餐厅通知了梅兰芳、冯幼伟。此时,听王惟琛说要钱,冯幼伟一面打电话通知军警督察处,一面通知银行迅速提出五万元现款。

钱送到时,军警也已包围了梅宅。当佣人将钱扔进客厅后,王惟琛将张汉举挟作人质,好使他安全离开梅家。走到大门外,王惟琛这才发现军警不仅包围了梅宅,连周围屋顶上都有荷枪实弹的军警。因为过于紧张,他手中的枪响了,张汉举重重地倒在了地上。一见人质已死,军警们众枪齐发,顷刻间,王惟琛被打成了蜂窝状,当场毙命。

以上两种说法,一个是各报所载,一个是亲眼所见,到底哪一个是事实呢?有人一见当年报道案件的报纸,就武断地以为“王惟琛”一说是错的,殊不知警方若是为维护王达的名声,玩一个李代桃僵的把戏,骗过记者与公众,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。事实上,似乎不排除有这种可能。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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