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新孟母三迁

我有个比较体面的工作,我有个并不是非常丑陋的女朋友,我的父母身体都算硬朗,没病没灾的,也用不着我操心他们的养老问题。

但我就是烦!

有时我厌烦得真想把自己的脚剁下来,然后风干,让同事们、朋友们轮流参观一下。我知道这叫心理疾病,我也看过心理医生,但那家伙竟胡说些什么弗洛伊德的解析,似乎我的病全是弗洛伊德闹的。那一刻我竟想把他的脚也剁下来,可惜我手里没斧子。

我仔细探究过厌烦的源头,最后发现这种深入骨髓的烦躁大约起源于七八岁的光景,在此之前我的生活似乎是快乐的。

那时天空是蓝的,大地很洁净,岁月只是每年大年初一换下来的旧衣裳。我们一天到晚地在外面疯跑胡闹,天不黑不回家,天黑了也不愿意回家。是啊,我们用泥脚印测量大地的走向,我们用舌头品尝露水的味道。我们可以做出很多荒唐而残忍的事,即不用自责也不用担心大人们过多的呵斥。因为我们岁数小啊,岁数小就是荒诞的理由。那时的我基本上是为所欲为的,即使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又能怎么样?但这岁数一大,问题就多了,烦恼也就如夏天的蚊子,铺天盖地的,令人讨厌而无处躲藏。

想来想去,我觉得做一辈子儿童应该是人生最好的选择了。现在的儿童远比我幼年时要幸福,最少他们的物质享受比三十年前要丰富了几百倍。要么做一个古代的孩子也可以考虑,那时候没有学校,不用提心吊胆地惧怕被老师请了家长,所以做孩子的刺激相对也能长久些。

但我的理想是假如我不是人,孩子算是人吗?虽然他们普遍矮小但似乎应该化归于人的范畴吧。

由于无法确定孩子的属性,所以我一直把这个计划深藏在心里。有一次坐公共汽车时,有个抱了孩子的家长与售票员发生了争执,争执内容就是孩子是否应该买车票。最后售票员证实了孩子身高还不到一米一呢,只得作罢。当时我脑子里忽然萌生了一个念头,对呀,孩子不能算人,至少公交部门是不大认可这一点的,在他们眼里孩子顶多算一件行李。

从此我一心想当孩子,当个孩子应该是快活的。

一夜醒来,我的身高缩短了一倍,头上还顶着两只可笑的抓髻,后脑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肩上,稍微晃动晃动脑袋,脖子就痒痒得不得了。我知道,我已经是一个孩子了,而且还是个古代的孩子。

门外阳光如雪,天色湛蓝。我知道古人是不穿裤衩的,于是提起勉裆裤就往外跑。

我家住在一个小里村子,到处是破旧的土房,房顶上都是茅草。街道上则是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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