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少爷,是野猪跑得快,还是兔子跑得快啊?”练兵场西边的树林里,寂静异常,原本唧唧喳喳的小鸟此时都闭上了鸟嘴,悄悄地躲在树丛里,因为树林来了五匹高头大马,霍骇、张云、阿史那芊各自骑了一匹,王强骑马带林双儿,卫国带梦蝶。

此时问话的是梦蝶,这小妮子左顾右盼,对树林里的幽静欣喜不已,可是紧缩着身子的她看上去又有点胆寒,故轻声问话。

“大概是野猪吧!”见众人都看着自己,霍骇思索少许,轻声答到,正前方有一头大野猪和一只小兔子在忙活,这两个家伙似乎尚未察觉树林里来了客人,还在那里低头觅食。

“可是野猪身子圆胖,而兔子之身瘦小,行动灵活,理应兔子跑得快才对啊!”梦蝶摇晃着小脑袋,众人皆窃笑,这本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,让霍骇如何回答。

“那就兔子跑得快好了!”霍骇应和一声,心想,还是和自己的骑兵在一起打猎好,那帮家伙不敢问这些奇怪的问题,否则军法伺候。

今日为了享受别样乐趣,他让所有将士留在练兵场剑练,只带王强与卫国前来,有他们俩在,安全就有保障了,那他就可以和自己的小妮子们穿梭在树林里,追赶野猪、野鹿还有小妮子们最喜欢的兔宝宝。

“兔子跑起来很快吗?本姑娘倒要看看它能不能快过我地快马!”霍骇话未落音。阿史那芊策马冲了出去,这小妮子生长于草原,骑术自然高超。此时便是她表现的最佳时刻。

切,没有我的快马,你骑术再精湛也只能在地上跑。霍骇心中窃笑。这批快马是李世民州从番邦买回来地。品种优良,另外寒铁大刀也送来了三千余柄,霍骇的精锐轻骑迅速发展为五千人。

以前是两人,投入战场若是细细的一条闪电,那现如今地五千余人,那投入战场便是五雷轰顶。他日与突厥正面作战,定能给他们猛烈一击。

阿史那芊拍马飞奔,追地林子地兔子满地跑,见这小妮子开心了。张云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了,急忙追了过去,林双儿和梦蝶也威逼王强与卫国带她们追了过去。

咦,都跑了,我怎么办?霍骇心中叫骂,这帮家伙,有的玩就把我变成孤家寡人了,不行,咱的骑术也不耐,拿出来让他们见识一下。

一挥马鞭,身下的快马立即冲了出去,这个山头不大,可是坡度较小,易于策马驰骋。

少许,众人皆累,唯有阿史那芊还在那里寻觅兔子,霍骇早已与王强等人逮着一只小野猪,本来他是想在众小妮子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儿本色,一剑砍下猪脑袋,可是持剑好久,最终还是下不了手。

还好卫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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