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哪里知道,那时我在她小小的肉体和灵魂里已生了根。从河里爬上来,听了我那番造太阳的玄说,她就打定主意,要给我当牛做马。可怜她那时只有十六岁。从此她常常跑许多路,赤着一双乌黑的脚,披头散发站在我面前。她出现在这里,使得黑暗一团的供销社格外像个洞穴。她待在这儿很合适,破破烂烂的一堆,提示着我的处境。我很少理睬她,有时会突然烦躁,要她走,滚出去。有次她没有立刻滚出去,而是磨磨蹭蹭走到柜台前,指指那一束败了色的头绳:我买那个。她给我一枚带着她的味儿的硬币。从此她开了窍:只需一枚硬币就有权饱看我一顿。像城里人看杂耍,或进动物园,只须一个硬币。一旦我来了脾气,要她滚,她就从身上摸出一枚早准备好的硬币,买一根头绳。我因为她的一枚硬币而不能发作,有这点小钱,她便有借口跑来,理直气壮地瞪眼瞅我。想想看,把我跟她的开头说成一见钟情,有多恶心。

我们最初的关系就是这么回事,谈得上什么男女之情呢?我们也有好的时候,我说,阿尕,你会唱一百支歌吧?她笑着说,哦,一千!我们能用汉语和当地话混杂的语言交谈了。你的歌全是哇哇乱喊,听不出名堂。她说,哪支歌都有名堂。她马上唱起来,用手把脸捂得十分严实,膝盖一上一下地颤,我从她膝盖的动作,看清这支歌活泼的节奏。她反反复复地唱,不像平常那样拉长音调,而是跟讲悄悄话差不多。

我最爱的人,假如你是树,

我就是你身上的叶子,

你死了,我就落了。

我听后哈哈大笑。阿尕,你这傻瓜,树叶落了,第二年又会长新的呀。她一下松开捂在脸上的手,露出一张大梦初醒的脸。我见她胸脯一鼓一鼓,低头急促地往四面八方寻视,我知道,这时她要真找到什么得心应手的家什,准照我砸过来。可草地到处都是柔软的,连石头也没有。她冲我做了个龇牙咧嘴的凶相,转身就跑了。这回我把她惹得不轻,挺好,她不会再到供销社来烦我了。

对她发脾气、呵斥、骂,甚至扇几巴掌,都不碍事,她仇恨的就是嘲弄。她专心专意在那里唱,在那里倾诉,醉心的不得了。我这么不屑地一笑,她就受不了。她出于她那个民族的自尊或说自卑,有根神经特别敏感脆弱。她最终离开我,恐怕也出于同一缘故,出于自尊心被我折磨得遍体鳞伤再也不堪忍受。但我发誓,这类精神上的虐待全在于我的无意识。

怎么能说我就是个混账呢?我和她矛盾痛苦之深,并非两个人的问题。这涉及到两种血统、两种文化背景的差异。我们屈服感情,同时又死抱着各自的本质不放。我爱她,但我拒绝走回蛮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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