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刚结婚时,奥萨玛十分大方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变得十分简朴,认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应该以简朴为贵。本着这个新的治家原则,奥萨玛声称我们的家具应该是朴实的,我们不该有太多的衣服,我们应该吃简单的食物。奥萨玛就只舍得在他的汽车上花大价钱,他永远都开着最新款式的汽车。因此,奥萨玛的妻儿,不可能像很多现代人那样,拥有太多东西。就算这样,如此庞大的家庭,仅仅是日常必需,就足够塞满很多很多箱子了。

我爱麦地那——谁又能不爱这个对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如此特殊的城市呢,但我并不希望离开吉达。吉达是最让我感到舒服的地方:阿丽娅姑妈和她的家人就在附近,此外还有我的几个女伴;用作周末短期游乐的农场只有一小段距离。而从吉达到麦地那有四个小时的路程,这会阻碍我们拜访奥萨玛的家人,也让我们无法一时兴起就去奥萨玛的农场了。再说我怀孕了,不希望在我生孩子的时候远离自己熟悉的地方。

但是我什么都不能做,什么都不能改变。

我们搬进麦地那一幢属于我丈夫的宽敞的别墅。那房子很大,大约是一般房子的四倍,有四层楼。但四个妻子、八个孩子和众多仆人,很容易就把这里塞得满满当当了。

作为奥萨玛的第一个妻子,又是他长子的母亲,我住在顶层。不过他每个妻子都有单独的一层楼,包括卧室、盥洗室、客厅和厨房。尽管住在先知之城大家很是兴奋,但是过了没多久多数人都开始想念吉达了。

就在那时,我第七个孩子诞生了。

尽管旅途劳顿,但我肚里的胎气并未受到影响。生了六个儿子之后,怀孕对我而言已成家常便饭。我终于接受了我将是多子之母这个事实。我训练自己的思绪,让它不再飘到锁在柜子里的那些小女孩的衣服那儿了。

在我生孩子的时候,奥萨玛特意回家陪我,我们又冲到了麦地那的医院。幸好,这次生产比较轻松,也很快。透过雾气,我听到医生告诉我一个消息,这个消息让我为之一振。13年的婚姻,我生了六个儿子,我——纳伊瓦?甘耐姆——终于生了一个女孩!激动之情掠过我的周身,我心中的感觉美妙极了,看着她甜甜的小脸,我真感到自己幸福至极。

奥萨玛也很高兴,但他说他是因为看到了我的欢欣才感到幸福。我们给亲爱的女儿起了法蒂玛这个名字,这个名字在穆斯林女孩中很受欢迎,因为先知的女儿也叫法蒂玛。

我想立马冲回家去,打开那些箱子,给宝贝女儿找出那些漂亮衣服。我实在太开心了!和女儿一起度过的第一年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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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·拉登传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,139网盘只为原作者纳伊瓦/奥玛的小说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纳伊瓦/奥玛并收藏本·拉登传最新章节第十三章 奥玛:死亡的气息(13)